问题 | 法院取保候审需要交取保金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法院对嫌疑犯或被告进行取保候审时,并不必然要求交纳保证金。
申请人亦可选用由第三者作为保证人的方式替代交纳保证金。 若最终决定采用交纳保证金的方式,则其具体金额应依据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面临的社会风险程度、案件的案情及性质、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身的经济状况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和斟酌后方可确定。 通常情况下,保证金的起始额度设定为人民币一千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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