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给取保候审是不是严重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未批准取保候审并不必然表明案件性质十分严重。
这取决于诸多复杂的因素,例如犯罪嫌疑人潜在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性质以及相关的证据状况等等。 倘若犯罪嫌疑人有可能销毁、窜改证据,妨碍证人作证或诱使他人犯同罪,或者其所涉犯罪性质极其恶劣、情节相当严重,那么他/她则很有可能无法获得保外就医的机会。 然而,未能申请成功并不意味着最终将面临更严厉的刑罚惩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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