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受伤了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损伤本身并非是否具备申请取保候审资格的唯一依据。
在进行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关键需要考虑的因素是犯罪行为的性质以及情节的严重程度、可能判处的刑罚档次以及嫌疑人对社会造成潜在威胁的大小等等。 若遭受损伤的状况较为严重,可能存在对拘留措施产生不利效应的风险,然而这仍然需要与其他相关条件紧密结合起来共同考察来做出决策。 例如,当犯罪行为相对轻微,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或者犯罪嫌疑人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特殊情况下,都是有可能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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