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提交哪里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中,若需要对某位涉嫌犯法者进行拘留并给予取保候审的保护措施,通常情况下是向对应的办案机关递交申请。
具体而言,若是在案件的侦查环节,申请人应向负责侦破该案的公安机关提出申请; 若已进入审查起诉阶段,申请人便需转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而在审判阶段,申请人则应向法院提出申请。 在申请取保候审时,申请人必须详细阐述申请取保候审的原因,例如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孕妇或正在哺乳期的妇女,以及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其他情形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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