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变逮捕还能取保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案人员被由刑事拘留变更为逮捕之状态下,依旧保存着获取其人身自由、等候审判的机会,然而,这样的可能性较之于刑事拘留期间将会有所减小。
这其中涉及到众多复杂的考量指标,例如,需仔细考察案件的真实性质和具体情节,以及犯罪嫌疑人对社会公共安全所带来的威胁程度等等。 若此时有新鲜出炉的证据显示嫌疑人对社会公众的风险程度已经下降,或案件的发展态势发生了足以导致采取人身监控措施的大幅度改变,那么通过申请对该嫌疑人进行取保候审,就有可能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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