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必须要37天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未严格要求必须在37日之内完成。
实际上,取保候审乃是一种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性手段,既无固定期限的铁律限制,又须遵循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案件性质与犯罪嫌疑人均需符合法定条件等诸多因素。 因此,无论是公安机关、检察院抑或是法院,皆可根据刑事诉讼程序的各个环节,结合具体案情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实际状况作出是否采用取保候审的决定。 然而,实践中,若在侦查期间,历经一定期限无法批准逮捕,而须延续侦查工作时,则往往需要将拘留措施变更为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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