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每次都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并非每次司法程序中均可申请取保候审。
关于取保候审,其在实施过程中有着明确的条件与约束。 通常情况下,仅在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于附加刑罚的情形; 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若对其适用取保候审则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 以及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若对其适用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情况下,方可考虑进行取保候审。 另外,如果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处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情况下,亦可进行申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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