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孩子的抚养费标准是如何确定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标准应由父母双方面议协商决定,而参考的条件则包括孩子实际所需费用、家长的负担能力以及本地的生活水平等因素。
如若在此基础上仍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那么司法程序将会介入进行裁决。 对于有稳定收入的家长而言,抚养费通常可以参照其月总收入的20%-30%作为支付标准; 假如肩负着两名或更多孩子的抚养责任,那么这个比例还可以相应地放大,但无论如何都不能超过他/她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没有固定收入的家长,抚养费的具体金额就需要根据当年的总收入或者行业内的平均收入为基准,参考以上给出的比例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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