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都需准备什么材料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启动取保候审程序时,通常需准备以下材料:
首先是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例如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簿等; 其次是关于取保候审的书面请求,其中应详细注明申请的具体缘由和所选择的担保形式等内容; 再次,倘若存在保证人,则需提交保证人的身份证明及其自愿承担保证责任的承诺书; 最后,若选择交纳保证金作为担保方式,则需提前备妥相应金额的保证金。 除此之外,根据实际情况,可能还需提供与案件相关的证据材料,以确保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不会对刑事诉讼的正常推进产生任何阻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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