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不要撤销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是否解除取保候审的措施,受到案件具体发展状况的直接影响。
假如在实施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员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的行为规范,或案件中出现了新的证据资源,足以对原有的强制措施进行调整,或是案件经过侦查已初见端倪、审查起诉工作已接近尾声、判决结果已然生效等特殊情况,那么取保候审的措施便有可能被撤销。 然而,若未发生以上列举的任何情况,并且案件仍然处于侦查、审查等关键环节,那么取保候审的措施很可能将持续执行下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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