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院让重新办理取保候审程序是怎样的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照法律程序要求,当法院决定重新办理取保候审时,通常情况下,首先应当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为首的近亲属等作为申请人,提交取保候审的申请向法院提交。
随后,法院将对该申请进行严格仔细的审查,并综合考量包括案件详情在内的各种关键因素,以及嫌疑人可能的社会危害性等各方面影响。 一旦法院作出了准予的决定,将直接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符合法定条件的保证人或者缴纳相应的保证金。 这些前提条件对于保证人也有着特定的要求,比如保证人务必与其所参与的本案没有任何牵涉瓜葛; 同时又必须拥有足够的实力和能力,以便能完全履行自己的保证义务等等。 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都应在此期间内严格遵守各类相关法规条例,比如未经执法机构的书面同意,不得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区、县镇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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