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案件办理阶段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案件处理过程中,的确存在取保候审的可能性,然而,这需要严格满足特定的条件限制。
通常情况下,如若犯罪嫌疑人或被告涉嫌可能判处管制、拘役甚至独立适用附加刑等轻微刑事责任; 可能面临有期徒刑乃至更重刑期之惩罚,且采取取保候审方式不会对社会及他人构成威胁和危害; 以及在患有严重疾病导致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者,同样可考虑采用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其对社会产生潜在风险; 此外,若案件审理期限已届满,而相关调查工作仍未完成,亦需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手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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