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取保候审的案件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以下情况下之人员,可能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单处剥夺政治权利之外的独立执行之附加刑;
亦或是可能被判处罚款或有期徒刑,但采取取保候审便可以确保其在较短时间内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 1.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具有重大疾病,日常生活无法自主处理,或处于孕期或育儿期内,导致取保候审具备充分合理性和必要性,从而可能无法对其执行羁押规定; 2.犯罪嫌疑人为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且案件尚未得到妥善解决,需要通过取保候审方式来保障其合法权益; 3.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因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等原因,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其健康状况产生进一步损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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