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属于保释期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保释制度与介乎于其中的取保候审之间,在某些方面存有共通之处。
取保候审,乃是基于刑事诉讼法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及人民法院这三大司法机关针对那些尚未实施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更改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避免他们借此机会逃脱侦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而采取的一项强制性措施,主要方式是责令他们提出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为他们开具相关保证书以确保能够随时传唤到案,同时暂时解除对他们的拘留或者解除对他们的部分拘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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