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要托关系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申请取保候审过程中,并不存在托关系的必要。
这是一项依据严格的法定义务以及相关程序制度而实施的司法举措。 只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达到法定的条件要求,便有权利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举例来说,若其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 或者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对社会产生危害性; 又如,如果他们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妇女,同样也可申请取保候审,因为这样做并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 再者,如果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那么也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来继续推进案件的审理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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