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还需要二检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针对取保候审之后是否还需经历二度检查(亦称第二次审查起诉过程)这一议题,其最终答案将主要取决于该案情的各方面具体状况。
若在此前的首次审查起诉阶段结束后,检察院经审理认定该案事实尚有待更深入地查实或相关证据仍显欠缺,抑或是存在新出现的证据支持等特殊情况,那么他们很可能会启动第二次审查起诉程序。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刑事司法体系中的强制性对策,它并不足以影响到整个案件的合法性、公正性以及调查核实的有序运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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