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算是监外执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非属于监外执行范畴。
取保候审是在国家刑事处罚程序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针对尚未被正式逮捕或已被逮捕但需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依法要求其提供担保人或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确保其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对其实施非羁押或暂时解除羁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然而,监外执行则是指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因出现法律所规定的特定特殊情况,导致无法在监狱内正常执行刑罚,故而暂时采用在监狱之外执行刑罚的处理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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