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累犯不能被取保候审的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累犯在一定程度上无法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其主要原因在于累犯再次实施犯罪行为的风险相较于普通罪犯而言更高。
取保候审制度的设立初衷,是为了确保刑事司法程序得以顺利开展,与此同时保障涉嫌触犯法律的个体以及被告能享受到公平合理的法律保护。 然而,由于累犯犯罪呈现出重复性强且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较高等特性,往往并不具备取保候审所需满足的社会危害程度相对较低等条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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