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属不属于前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并不等同于前科。
事实上,它仅仅是一项刑事诉讼程序中的强制性手段,而非最后的刑事判处结果。 换言之,倘若当事人在获取取保候审资格之后,涉案事件经过严密的侦查、严谨的审查起诉以及公平公正的审判过程,最终被裁定为有罪并接受了相应的刑事惩罚,那么此时此刻,他们才算真正意义上地留下了前科记录。 然而,仅限于取保候审阶段的情况,尚不足以被认定为具有前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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