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已取保候审是逮捕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首先,必须明确的是,被批准实施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已经被正式逮捕。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刑事法律制度,主要用于在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对于那些尚未被逮捕或者在逮捕之后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程序,会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保证金,同时还需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此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行羁押或者暂时取消他们的羁押措施。 然而,当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某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存在犯罪行为,并且可能会因罪行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时,如果仅仅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无法有效地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那么就应该依法对其进行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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