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高法抗诉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高级人民法院对相关案件进行抗诉之后,对于是否能够给予案犯取保候审之权力,必须针对所有细节情况进行深入分析和权衡。
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若嫌疑人和被告人确实具备取保候审的资格,如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亦或是独自适用于附加刑的情形; 有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的刑事惩罚,而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致使社会危害的情况等等,那么这类人在满足法定程序之下便可以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然而,应当明白的是,抗诉往往表明案件存在争议或者存在可能导致刑罚加重的可能性,这种情况无疑将会加大取保候审的难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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