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书下来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逮捕令已下达之后,从理论上来讲依然存在获得取保候审批准的可能性,然而实践操作中,这一选择所面临的挑战和困难程度会随之增大。
此种情况下,司法部门需对案件的性质、案情的严重状况以及被指控嫌疑人所具有的潜在社会危害性等诸多因素进行全方位、深入的考量和评估。 倘若在此过程中有新的事实情况呈现出来,能够证明该名嫌疑人已经失去了其过去所展现的那份高度的社会危害性,或者案件线索中的关键证据出现了重大转变等等,那么,这将为我们改变现行的强制措施,转换成更为宽松的方式——取保候审,提供了契机和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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