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后能否办理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公安机关对违法者实施刑事拘留之后,依然存在获得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然而,这需要当事人满足特定的条件方可实现。 例如,其所涉及的罪行性质较为轻微,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是独立适用附加刑; 抑或可能被判定为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并且通过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对社会造成明显的风险威胁等等。 另外,若是当事人身患重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怀孕期间或正处于哺乳婴儿的阶段,亦可尝试申请取保候审,只要确保这种行为不会对社会带来危险即可。 然而,最终取保候审能否得以批准仍需由相关办案机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判断和决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