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递完取保候审只能等着了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绝非如此。
在取保候审阶段,被许可暂时释放等待进一步处理的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如擅自离开其所在城市或者县级行政区域需经过执行单位的批准方可,否则将会面临严重的后果。 与此同时,司法机构会继续对案件展开深入的侦查及审查起诉工作,甚至直至最终的审判阶段也不会停歇。 因此,被取保候审者应该全力以赴,配合相关调查工作,并充分披露可能对自身有所帮助的证据资料。 倘若出现案件的新动态或需要被取保候审者作出配合行为的情况,司法机构将在第一时间与其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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