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逮捕取保候审属于哪个措施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逮捕以及取保候审两者均列入刑事诉讼的强制性措施范畴。
其中,取保候审这一举措是指在刑事审判过程中,司法机关要求表现不佳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可靠的担保人或者交纳充足的保证金,以此确保他们不逃避或干扰侦查工作、起诉程序以及审判流程的顺利进行,且保证他们可以随时按照司法机关的召唤进行应讯。 相较于逮捕这种强制手段而言,取保候审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的人身自由作出了较少的限制,其主要目标在于维护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同时也充分考虑到了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益的保护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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