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后没下文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我国的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并不是案件处理的终结标志。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公检法等相关司法机构依然会对案件进行深入细致的侦查工作,同时还需进一步审查材料并提起公诉乃至进行法庭审理。 假如案件的证据确凿无误,犯罪事实清清楚楚,则会严格依据相关法律程序,对此类人员依法追责。 但是,倘若经过侦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并不应对此种情况负有刑事责任,又或是在其取保候审的期限期满后,有关该案件的诉讼仍然尚未完全结束的话,就可能需要解除已采取的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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