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符合条件必须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满足特定条件的前提之下,通常应该对涉嫌犯罪者实施取保候审措施,然而这并不属于强制性规定。
举例而言,倘若涉嫌犯罪者或被告有可能被判处管制、拘留、或其所犯的罪行可适用独立判定的附加刑制裁; 或是可能面临有期徒刑这一最高刑期的处罚,同时执行取保候审不会引发严重的社会风险等情形,在这些场合都可以依法采取取保候审策略。 然而,在对是否应实行取保候审进行决策时,除了考虑上述具体情况和可能性外,还需要全面衡量案件的整体态势以及由此带来的社会影响力等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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