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如何取保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刑事拘留措施期间,若有必要申请取保候审,必须满足特定条件方可进行。
通常情况下,当所涉犯罪行为涉嫌管制、拘役或单独适用的附加刑; 犯罪人可能面临长达有期徒刑等较重刑罚,但通过取保候审可以避免对社会造成危害时; 或者在患有严重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孕妇及正处于哺乳期的母亲等特殊人群中,通过取保候审亦能避免对社会产生危害时; 以及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相关案件仍未审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继续推进案件审理工作时,均可考虑申请取保候审。 然而,申请取保候审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向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办案机关将在收到申请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是否符合规定并予以批准或拒绝做出明确答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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