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件取保候审的条件需要哪些部门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处理刑事案件过程中,被取保候审的条件往往需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后才能做出决定。
在公安机关的侦查环节,若经判断犯罪嫌疑人具备了取保候审的资格,便可依法决定对其实施取保候审措施。 而在人民检察院的审查逮捕及审查起诉阶段,他们同样拥有权利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取保候审的措施。 此外,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亦有可能行使此项权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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