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满解除后能否再采取措施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且被解除之后,是否能够实施额外的法律措施,取决于特定案件的详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从一般的角度来看,倘若在取保候审期间,犯罪嫌疑人所涉及的案件已经顺利完成调查、审查起诉以及审判等环节,同时并未出现任何新鲜的证据或情况,证明有必要对其采取其他强制性措施,那么通常情况下是不会再次采取行动的。 然而,若在取保候审期限结束之后,发现了充足的新证据或情况,使得对犯罪嫌疑人的处理方式发生实质性的变化,或者案件的进程要求我们进一步采取强制措施,比如将其转移到更为强烈的监管之中,如逮捕等,这样的可能性也是存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