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之后是否撤案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撤销或改变被担保者的羁押状态并不必然等同于撤销该案件。
而“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司法机关为保障侦查调查进一步进行而采取的刑事强制手段,其解除可能源于案件的充分侦查完毕,以及罪犯可能性的排除,乃至对被疑犯惩罚性责任的免除等诸多因素。 若在全面侦查过程中,查明有关责任人并不满足犯罪判定条件或是证据链条有所缺失,便有可能实施撤销案件的操作。 然而,若经严谨查证,相关证据足以证明涉嫌犯罪行为的确凿存在,那么案件将继续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详审、起诉直至裁决等环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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