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多久才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法律规定,被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合法代理人和直系亲属或辩护人,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通常而言,在案件侦查阶段,公安司法机关对已被拘留的人员,若判定其需被逮捕,应在三日内向检察院提出申请,请求公安机关进行审查并予以批准。 在特殊情况下,该申请的提交时间可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成群结队作案的重大嫌疑人,申请审查和批准的时间则可延长至30天。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收到公安机关发出的批准逮捕申请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准许逮捕或拒绝逮捕的决定。 倘若人民检察院对此决定不予批准,公安机关应当在得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相关人员,同时将实际执行的事项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至于那些需要继续深入调查的情况,以及符合取保候审与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应对其采取相应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提请批捕和审查批捕的时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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