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案件多长时间必须结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案件,没有一个明确且固定不变的办结期限规定。
通常依据各类案件本身被处理的难易程度以及相关证据搜集和整理的状况等方面来考量,立案至结案所需耗费的期程是不相同的。 依照惯例,对于公安机关已经对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取保候审措施的案件,其侦查期间羁押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去两个月; 如若案情较为复杂或者侦查期已满依然无法得以妥善解决的案件,可将审判权委托给上级人民检察院进行延伸,但也仅能最多延长一倍的时间。 倘若此类案件被移交至检察院进行审查与起诉工作的话,检察院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在接收到案件后的一个月内尽可能完成所有调查步骤,而且如果是重大或者困难重重的案件,还可以向最高人民检察院申请再延长半个月的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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