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30天内取保候审被驳回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在刑事拘留30天之内,申请保释候审的请求遭到驳回,那么首要任务便是要弄清楚驳回的具体缘由。
这其中,可能包括了案件本身的严重程度、嫌疑人所具有的较大社会危害性以及其并不满足保释候审的法定条件等等。 在面临此类状况时,我们建议您进一步搜集有利于嫌疑人的证据及资料,比如那些能有力证明嫌疑人犯罪情节轻微、不会逃避侦查和审判、以及没有再次犯罪风险等方面的证据。 此外,您还可以密切关注案件的侦查进度,并与负责办理此案的司法机构保持紧密联系,以便及时掌握案件的最新动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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