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拘留可否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刑事拘留之际,被拘留者确实有资格提出取保候审请求,然而这仍需满足特定的标准与条件。
在拘留过程中寻求取保候审时,主要侧重于观察该犯罪嫌疑人是否具备如下几种情况之一:其或将面临管制、拘留或独立适用的附加刑; 可能被判有期徒刑以上的刑罚,且若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性风险; 如果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自理能力,或者处于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的女性,同样也应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避免对社会产生潜在威胁; 当羁押期限即将届满,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时,也可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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