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予以解除是不是没有事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取保候审期限期满的前提下,解除并不意昧着当事人必定安然无事。
所谓的“解除”,可能是由于立案调查、审查起诉乃至审判等各个阶段的工作已经宣告完结; 亦或是期限已过,然而案件仍然处在深入处理之中。 有时候,由于案件侦办过程中所得出的事实显示被告者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或者证据明显不足以判定为犯罪行为,那么在解除了取保候审之后,有可能将会决定免于对被告人进行刑事追责。 然而,若是案件仍旧处于审理阶段,并且已有充足证据证实被告人涉嫌犯罪,那么未来极有可能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其启动刑事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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