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立案后可以取保候审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诉讼程序启动之后,相较于以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许可,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无限制的放任,申请者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
取保候审,又被称为“保释”,是指在执行刑事诉讼过程中的公安机构、检察机关以及法院这些司法机关,对那些未曾遭到逮捕抑或是虽然经历过逮捕却急需改变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要求他们提供保证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并书写保证书以证明自己会随传随到,确保不会逃脱侦讯、起诉与审判等行为,从而避免将他们继续关押或者暂时解除对他们的关押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通常情况下,以下几种类型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考虑申请取保候审: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不会导致社会安全受到威胁的; 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的方式也不会对社会造成危害的; 在羁押期限即将到期,而案件尚未得到妥善处理时,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可以尝试申请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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