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刑事案啥条件能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刑事立案过程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构对于未能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和被逮捕但需转变强制执行方式的被告人,为了避免其逃避调查、起诉及审理程序,通常会责令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严格规范的保证书,保障他们能够随时接受召唤,否则将不对其实行拘留或暂时解除拘留的一种强制性手段,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取保候审制度。
在刑事案件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通常可以申请取保候审: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是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孕妇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4.羁押期限已经届满,案件尚未办理完毕,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