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及团伙取保候审怎么处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针对团伙犯罪分子采取取保候审措施时,必须审慎评估诸多要素后再作出决定。
首要任务便是细致分析每位涉案人员的罪行严重程度、潜在的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面临的刑罚等方面的信息。 就团伙犯罪案件而言,如果被认为具有轻微犯罪行为,并且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独适用附加刑的; 亦或是可能会被判处在有期徒刑及以上刑期的人士,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不会引发社会安全隐患的情况下,方可批准取保候审。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要成员、采用自伤或自残方式逃避司法调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以及其他重大犯罪的犯罪嫌疑人,通常情况下是不能够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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