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重大疾病变取保候审怎么办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重大疾病变更取保候审这一事项,必须满足若干必要的前提条件并且遵循严格的程序要求。
首先,必须掌握充足的事实证据来证实犯罪嫌疑人或被告确实患有重大疾病,且这种疾病可能危及其在羁押期间内的治疗效果以及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 在正式提出重大疾病变更取保候审的申请时,应向负责处理此案的办案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同时附上相关的医疗诊断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作为佐证。 办案机关将对申请人所提交的申请进行全面审查,若经评估认定其符合相关条件,则会依法作出变更取保候审的决定。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具有以下几种情况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均可考虑实施取保候审措施:(1)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增加的; (4)羁押期限已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结完毕,需要继续采取取保候审措施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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