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你们取保候审多久了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种强制性手段,其设定的时效性最高不超过十二个月。
具体来说,取保候审指代的是在刑事诉讼程序进行过程中,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于已经被逮捕或者于逮捕之后需要转变为其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这类人员,为了防止他们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依法要求他们提供担保人或者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相应的保证书,以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的一种强制性措施。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对于犯罪嫌疑人和被告方实施取保候审的时间最长不能超过十二个月,而对于监视居住的时间则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取保候审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规定,例如未经执行机关的批准,不得擅自离开所居住的城市、县区; 如果住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了变化,必须在二十四小时之内向执行机关进行报告等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及其解除】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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