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怎么还要押金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施取保候审的过程中,向当事人收取一定数额的保证金,主要用于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及法令的规定,以此作为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进行约束的手段,旨在对被取保候审者起到警醒与引导作用,确保其严格执行法律规范,从而使刑事诉讼活动得以顺利推进。
若被取保候审者未能遵循取保候审相关の规定,仿佛未经过执行机关许可擅自离开居住地的城市或县城,抑或是直接妨碍了证人的正常作证等行为出现时,则必须依照已缴保证金总额的比例来进行相应的罚款甚至全额罚没。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负责作出取保候审决定的机构应全面权衡保障诉讼活动正常进行所需的条件,被取保候审者的社会危害程度,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轻重以及被取保候审者的经济状况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保证金的具体金额。 同时,提供保证金的当事人也需按照规定将保证金存入由执行机关指定的银行开设的专用账户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二条
【保证金数额的确定及缴纳】取保候审的决定机关应当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被取保候审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被取保候审人的经济状况等情况,确定保证金的数额。 提供保证金的人应当将保证金存入执行机关指定银行的专门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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