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一般是几份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文件的数量并无固定的规范要求,但通常会涉及到一些重要的文书类型,如:取保候审申请书、裁定书以及保证书等等。
其中,取保候审申请书往往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律师或者其近亲家属提出,旨在向相关司法机构申请对涉案人员实施取保候审的强制性措施。 而取保候审裁定书则是由决定机关在经过慎重考虑和审查之后,正式批准取保候审申请所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 至于取保候审保证书,这是由保证人签署的书面承诺,以确保被取保候审者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能够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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