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期间要不要立案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种重要的刑事司法程序,其执行并不代表该案已然正式立案。
往往是在犯罪事实得到证实之后,警方才会依法启动立案程序并相应地对犯罪嫌疑人实施取保候审。 然而,在某些特定环境或案件领域内,为了获取更为充足且深入的调查线索,警方亦可先行对涉嫌人员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同时立案工作仍在紧锣密鼓地进行之中。 因此,我们必须明确,取保候审与立案之间并非绝对的先后顺序关系,而是要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侦查机关的工作计划来灵活调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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