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解除取保候审是不是已经批捕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撤销取保候审并不必然代表已被批准执行逮捕。
撤销取保候审的原因众多,例如查证核实后发现案件实际上并未构成犯罪、或者罪犯所犯下的罪行极其轻微,无需再追究其刑事责任等等。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强制性措施,其主要目的在于确保刑事诉讼过程得以顺畅进行,同时对于那些无需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也能避免其遭受无谓的牢狱之灾。 然而,批准逮捕则是基于确凿的证据证实了犯罪行为的真实性,且可能会面临有期徒刑以上的严厉惩罚,如果仅采用取保候审的方式无法有效防止其再次危害社会安全,那么就必须依法实施逮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逮捕的条件】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 (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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