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提交取保候审有时间规定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取保候审的申请时限并无明确且严格的规定,然而,一般而言,无论是在刑事诉讼程序中的侦讯阶段、审查起诉阶段还是审判阶段,皆可向司法机构提交相应申请。
首先是侦讯阶段,公安机关一旦在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拘留之后,若发现仍需予以逮捕并且所掌握的证据尚显不足,他们须在拘留期限届满之日起的三日内,向人民检察院提交审查批准的请求。 在某些特定情形下,这一期限可适当延长一天至四天。 而针对那些流窜作案、多次作案以及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其审查批准的期限则可进一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在收到公安机关递交的审查批准逮捕申请书后的七日内,做出是否批准逮捕的决定。 在此期间内,如果犯罪嫌疑人尚未被逮捕,辩护律师便有权利代为申请取保候审。 至于审查起诉阶段与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辩护人均享有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
【变更强制措施申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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