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看守所多少可以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作为一项刑事司法程序中的重要制度,其适用于犯罪嫌疑人被关押于看守所的情况下,但能否成功进行取保候审则需全面考量多种因素。
通常来讲,如果被告人可能会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轻罪判决,或者将会受到为期两天以上15天以下的拘留惩罚; 或者是被告人有可能将被判处非法拘禁、逮捕等剥夺人身自由的附加刑,那么他们就有资格申请取保候审,直到审判结束为止。 此外,对于那些因身体存在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被告人,只要她们不会扰乱社会秩序,也可以提出申请。 最后,如果被告人已经被羁押了一段时间,但案件仍未审理完毕,为了保证诉讼程序的顺利进行,也可以考虑对其进行取保候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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