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能签合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执行取保候审期间,当事人是具备签订合同的法律资格与权限的。
然而需注意的是,取保候审仅仅作为一种能够确保案件审理过程中嫌疑人必要配合以及防止危害社会安全的刑事强制手段,它并不妨碍涉案人员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他们仍然享有进行各类合法民事活动的权力,其中自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一重要环节。 然而,由于取保候审的特殊性质,在签订合同时,可能会对合同的履行带来一些潜在的影响和制约,比如在涉及到需要外出履行合同义务时,可能会面临一定程度上的限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及违反义务的法律后果】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 (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 (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 (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 (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违反前两款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 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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