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取保候审不行吗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取保候审制度乃是我国刑事司法过程中所实施的一种法律强制举措,而其适用于何种情况,则需结合多个层面进行全面考量。
概括而言,若犯罪嫌涉人或被告人均具有潜在可能受到管制、拘役之严厉惩罚甚至可能面临独立适用之附加刑法; 如若犯罪行为涉嫌有期徒刑以上的重罪处罚,并且倘若取保候审并不导致入狱者产生社会危害性的风险; 另外,对于身患严重疾病无法自理生活、正值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同样在取保候审的考虑范围之内; 最后,若案件审理期限已至,但相关调查工作仍未完成,亦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然而,对于累犯、犯罪团伙的首要分子、试图通过自伤、自残方式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严重暴力犯罪及其他重大犯罪的犯罪嫌疑人等,往往难以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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