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哪些人应当取保候审 |
分类 | 刑事辩护-取保候审 |
解答 |
律师解析: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具备如下条件的人员可依法申请取保候审:
1.可能会被判处管制、拘役或将单独采用罚金作为惩罚的犯罪嫌疑人; 2.有可能被处以有期徒刑及以上之重刑,但经过慎重考虑,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并不会使得其对社会造成危害风险的犯罪嫌疑人; 3.患病状况严重,生活已无法自理,或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犯罪嫌疑人,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其对社会所产生的危害性也可以得到有效控制; 4.在羁押期限即将届满之际,案件仍未得到妥善处理,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以确保诉讼程序顺利进行的犯罪嫌疑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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